【名词&注释】
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国际私法、侵权行为(tort)、财产继承(property inheritance)、物之所在地、大学毕业(go down)、意大利法、有关规定(related regulations)、不动产所在地法、经常居住地(habitual residence)
[多选题]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habitual residence)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A.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 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 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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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单选题]俄罗斯公民伊凡·诺夫先生今年21周岁,他在我国境内准备登记结婚,依照俄国法律规定其男性公民年满16周岁即可结婚。关于我国民政机关认定其结婚的行为能力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B. 不具有行为能力
C. 具有部分行为能力
D. 不具部分行为能力
[单选题]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
A. 应当按照因斯的主张,适用奥地利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
B. 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或匈牙利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C. 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D. 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单选题]甲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留下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玉器等。甲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 中国法
B. 纽约州法
C. 动产适用纽约州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 纽约州财产适用纽约州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单选题]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一年后,乙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A. 美国加州法律
B. 加拿大法律
C. 意大利法律
D. 中国法律
[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有()。
A. 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
B. 动产的租赁和抵押
C. 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
D. 不动产的租赁和抵押
[多选题]甲国人希某在中国发现乙国人德某侵犯了其专利权,但德某认为该专利是依据了转让许可协议的,有关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律
B. 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甲国法律
C. 该专利权的转让协议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该专利权的侵权责任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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