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人民法院(people court)、人格尊严(human dignity)、刑事责任(criminal responsibility)、不得已、人民检察院、合法权利(legal rights)、诬告陷害(malicious accusation)、人民政府(s governmen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选题]对县人民政府(s government)发布的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legal rights)的决定、命令,()可以撤销。
A.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B、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C、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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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单选题]《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主要采取的解决价值冲突的方法是哪个原则?
A. 价值位阶原则
B. 个案平衡原则
C. 比例原则
D. 自愿原则
[单选题]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s government)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A. A、十人
B. B、三人
C. C、五人
D. D、十五人
[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A. A、侮辱
B. B、诽谤和诬告陷害(malicious accusation)
C. C、批评
D. D、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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