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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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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增值税专用发票(vat special invoice)、职工福利费(welfare expenses)、个人所得税法(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房地产开发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加权平均数(weighted mean)、增值税一般纳税人(general vat payers)、医疗保险费(hospitalization premiums)、普通住宅商品房

  • [单选题]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B. 间接抵免法既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C. 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D. 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免税法和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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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甲企业为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其为开发项目支付土地价款12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480万元。 (2)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非银行机构借款利息支出640万元(不能按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分摊)。 (3)销售面积占可售面积的90%,根据销售合同确认销售收入36000万元(不包括用于安置回迁户占可售面积10%的房屋),缴纳转让环节相关税费2200万元(不含印花税)。 (4)甲企业已经按照预征率的3%缴纳土地增值税1080万元。甲企业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 甲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为( )万元。

  • A. 7000
    B. 9506
    C. 10306
    D. 10360

  •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general vat payers),于2014年6月2日从甲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2014年6月11日付清货款。企业购买产品时该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 A. 147
    B. 150
    C. 172.5
    D. 175.5

  • [单选题]2015年某软件生产企业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用35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其中职工培训经费4万元);另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1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8万元。2014年企业在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15万元
    B.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12万元
    C.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7万元
    D.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9万元

  • [单选题]税务师从事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时,直接材料成本的审核一般应从审阅材料和生产成本明细账人手,抽查有关的费用凭证,验证企业产品直接耗用材料的数量,计价和材料费用分配是否真实合理。主要采用的方法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费用相符
    B. 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动说明材料成本不实
    C. 抽查材料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有关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适当,是否正确及时人账
    D. 对采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应检查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 [多选题]李某受聘于一家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50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1)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任职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10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李某认为,自己取得的上述补偿金为补偿性质的收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5年6月8日,李某从外单位取得技术咨询报酬50000元,将其中16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5440元[(50000-16000)×(1-20%)×20%]。   (3)2015年6月1日~12月31日,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李某认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680元[(2000-800)×20%×7]。   (4)2015年8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1000元,李某认为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60元[(1000-800)×20%×4]。   (5)2015年9月取得的2015年4月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50000元,李某认为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应该免纳个人所得税。   (6)2015年12月李某将其哥哥去年无偿赠送的住房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支付转让环节相关税费30万元。已知该住房是李某哥哥2010年购入,购入价格120万元,2014年李某哥哥将该住房无偿赠送给李某,赠送时房屋市场价格400万元,李某将住房过户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李某认为应纳缴纳个税=(500-30-400-10)×20%=12(万元)=120000(元)。问题:   结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项指出李某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错误的原因,并计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
  • A. (1)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金,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超过3倍的部分=100000-20000×3=40000(元),40000/8=5000(元)   应纳个税=(5000-3500)×3%×8=360(元)   (2)李某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属于畸高,应该适用加成征收个税,且捐赠要在限额标准内扣除。   捐赠限额=50000×(1-20%)×30%=12000(元)   应纳个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3)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按10%征收个税。应纳个税=[(2000-800)×10%]×7=840(元)   (4)连续发生相同的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次计算个税。应纳个税=(4×1000-800)×20%=640(元)   (5)股票分红应单独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不足1年,暂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20%=5000(元)   (6)转让无偿受赠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500-120-10-30)×20%=68(万元)=680000(元)

  • [单选题]甲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于2013年1月1日借入3年期、年利率为7%的专门借款4000万元。此外,甲公司在2012年11月1日还借入了年利率为6%的一般借款1800万元。甲公司无其他借款。该工程于当年1月1日开始建造,至10月末累计发生工程支出3500万元,11月1日发生工程支出1800万元,12月1日发生工程支出700万元,年末工程尚未完工。甲公司2013年占用一般借款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weighted mean)的金额为( )万元。
  • A. 220
    B. 216.67
    C. 258.33
    D. 250

  • [多选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2007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0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营销部门在制定售房方案时,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方案二: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1978元/平方米。 问题: 1.分别计算各方案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 2.比较分析哪个方案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并计算两个方案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额。
  • A. 方案一: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1000×2000÷10000=182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x10%=1080(万元) ④从事房地产开发加计扣除允许=(2000+8800)×20%=2160(万元) ⑤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8200×5%×(1+7%+3%)=1001(万元) 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2160+1001=15041(万元) (3)增值额=18200-15041=3159(万元) (4)增值率=3159÷15041×100%=21.00% (5)应纳税额=3159×30%-0=947.7(万元) 方案二: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1000x1978÷10000=17999.8(万元),则: (1)增值额=17999.8-[2000+8800+(2000+8800)×(10%+20%)+17999.8×5%×(1+7%+3%)]=17999.8-15029.99=2969.81(万元) (2)增值率=2969.81÷15029.99x100%=19.76%<20% 该公司开发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按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方案二对房地产公司更有利。 两个方案的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 (18200-2000-8800-1000-1001-947.7)-[17999.8-2000-8800-1000-17999.8×5%×(1+7%+3%)]=-758.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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