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disease)、无期徒刑(life imprisonment)、严重危害(serious harm)、代位继承人(representation heir)、律师收费制度(lawyer charges system)、遗嘱继承人(testamentary heir)、《继承法》、《证券法》(securities law)、贪污罪共犯、打架斗殴案
[单选题]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 可以行使选举权
B. 不能行使选举权
C. 没有选举权
D. 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
[多选题]关于律师服务收费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相互之间不得采取串通抬高或者压低收费、泄露收费报价等暂未公开的信息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B. 办理婚姻、继承等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C.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0%
D.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单选题]刘某从事食品销售工作,为了谋取利益,销售一种名为"泡椒牛板筋"的食品,但该食品配料标签上没有载明存在牛筋,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刘某的行为:()
A. 构成销售假药罪
B. 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C. 因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不构成犯罪
D. 构成销售劣药罪
[多选题]关于下列职务犯罪情形,说法错误的是:
A. 无业人员李世仁找到现在一民营公司网络部上班的同学黄百度,合计盗窃该公司电脑硬盘和主板,由黄百度下班时将电脑主机箱及内部螺丝拧松,由李世仁晚上潜入该公司盗窃硬盘及主板76件,销赃后二人均分。则李世仁构成职务侵占罪
B. 某商店店主张三风勾结某国家机关出纳黄小歇,采用做购买文具和办公用品假账的方法,将该机关事业费用3万元据为二人所有,则本案中张三风构成贪污罪
C. 某企业经理董斌与委派到该企业管理国有股份的国家工作人员林淮相勾结,利用两人各自的职务便利将该企业资产15万元据为已有,则两人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
D. 某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小能,采用做假账的方式,将该公司财产22万元据为己有,则孙小能构成贪污罪
[多选题]某县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张三口头提供的有关受伤情况的证据,对加害人李四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李四对此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处罚决定。李四仍不服,其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了此案。问题:
(1)本案的被告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3)被告若对此管辖有异议,应在多长期限内以何种方式提出?受理法院对此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4)如何确定本案的起诉期限?
A. 本题主要考查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管辖和期限方面的问题。
(1)本案被告应是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行政决定。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可在接到受理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异议。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被告的异议是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
(4)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单选题]甲乙为大学同学,某日下班途中,甲向乙抱怨说未买到大天公司的债券,乙遂将自己持有的大天公司的一张面值5000元的债券交给了甲,言明4900元成交。并将自己的债券报关单和身份证交给甲。事后,乙用自己的另一身份证(除地址不同外其他均相同的身份证)向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债券保管单挂失,并领走该债券。2012年3月1日债券到期时,甲去信托投资公司领取债券,却发现已被乙领走。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 该交易行为因未在法定的场所交易而无效
B. 该交易行为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C. 该交易属于国务院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D. 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多选题]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已。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戊、已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 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 戊、已、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 丙有权继承、戊和已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wnoe7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