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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关于电子商务的叙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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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徒刑(fixed term imprisonment)、侦查终结(conclusion of investigation)、责任人员(responsible personnel)、提起公诉(institute public prosecution)、数额较大(relatively large amount)、江苏省电力公司(jiangsu provincial electric power compa ...)、重要组成部分(important part)、构成犯罪(a crime)、电子商务活动(electronic commerce activities)、事实清楚(clear facts)

  • [单选题]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important part)。以下关于电子商务的叙述中,()是不正确的。

  • A. 电子商务涉及信息技术、金融、法律和市场等众多领域
    B. 电子商务可以提供实体化产品、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C. 电子商务活动(electronic commerce activities)参与方不仅包括买卖方、金融机构、认证机构,还包括政府机构和配送中心
    D. 电子商务使用因特网的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和在线支付方式进行商务活动,因此不包括网上做广告和网上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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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多选题]王某、朱某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二人经过协商,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冻结账户,二人将在某银行的存款全部提走。银行的工作人员李某、周某在王某和朱某的利诱下,违规为二人办理提款手续。后经群众举报,侦查机关与税务机关一起进行调查,认为四人的行为构成犯罪(a crime),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clear facts),证据充足,符合犯罪条件,向审查起诉机关移送了案件。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四人犯罪事实成立,同时王某和朱某有其他犯罪行为。依法对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拘役1年;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在没有提起上诉,公诉人没有提出抗诉。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朱某、周某和李某的犯罪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四人构成偷税罪
    B. 四人的行为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a crime)
    C.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D. 本罪的法定最高刑是7年有期徒刑
    E. 本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

  • [单选题]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客户抄表周期一般为()一次。
  • A. 每半月
    B. 每月
    C. 每两月
    D. 每三月

  • [单选题]脏腑娇嫩,形气未充是说明小儿为
  • A. A、纯阳之体
    B. B、稚阳之体
    C. C、稚阴稚阳之体
    D. D、稚阴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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