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人民调解委员会(people ' s mediation committee)、人民调解法、证券交易量、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the third party with no independent rig
...)、《证券法》(securities law)、操纵证券交易价格(manipulating the prices of securities t
...)、股票交易量(stock trading volume)、提交答辩状(filing the answer)、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third party without independent claim)
[多选题]十八大报告强调,要进一步确立市场作为分配资源的主导地位。市场经济本性上是自由经济,本能的排斥国家或政府的过度干预,但为弥补市场的失效,适度的宏观调控又是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法律与宏观经济调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宏观调控应当有正当的法律依据,且应注意法的形式理性,强调正当程序,减少偶然、任意和不可预期
B. 宏观调控和政府规制是为了校正市场失效,而政府本身在经济生活中的理性亦属有限,会产生政府失灵。故法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功能就是设置和提供科学、理性、民主的决策程序,以作为"政府失灵"的预防和校正机制
C. 宏观调控和政府规制应当建立在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基础作用的前提上
D. 宏观调控应当以市场的失灵为条件,以公平正义合法作为其正当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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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生于巴西的巴西人莱昂纳多在美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房产,他的家人主要在加拿大居住,而他的工作则主要在美国,因此经常住在美国。莱昂纳多在中国旅游期间失踪。关于莱昂纳多宣告失踪的问题,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美国法律,因为莱昂纳多在美国有经常居所
B. 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家人主要在加拿大居住
C. 依巴西法律,因为莱昂纳多具有巴西国籍
D. 依中国法律,因为莱昂纳多是在中国失踪的
[多选题]下列有关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张三持有甲上市公司20%的股权,张三从2013年10月到2013年12月期间,连续买进甲公司的股票,导致甲公司股票的价格大幅度上升,直至达到张三预期的价格。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B. 东海市的李四与锡地市的王五,都在2013年9月18日到20日之间买进了乙上市公司的股票,且恰好二人购买股票的价格都是每股25元。因此,乙公司的股票交易量(stock trading volume)大增,股票价格创历史新高。该二人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C. 赵六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给众多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赵六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 丙公司被认定为具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那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丙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宋江都处以罚款
[多选题]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third party without independent claim)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 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 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 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题]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A. 1.(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2.(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3.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4.(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5.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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