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192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法律规定、专利权人(patentee)、买卖合同(sales contract)、无保留意见(clean opinion)、《专利法》、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职责(responsibility of investor)、公司注册资本(company registration capital)、合同不成立、专利法律制度(patent law system)

  • [单选题]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

  • A. 不得继续制造、使用
    B. 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
    C. 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
    D. 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制造、使用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company registration capital)为12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为400万元,关于该公司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A、该公司一定是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B. B、该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
    C. C、如果依其持有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可能成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D、该公司国有资本较少,不具有国有性质

  • [单选题]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B.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间接占有
    C.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 [单选题]甲农用机械厂2010年5月签订了一系列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于2010年5月5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给出的承诺期限为10天。该要约函于5月7日到达乙方,因此乙的承诺应在5月17日以前或5月17日到达甲方
    B. 甲于2010年5月8日向丙发出函件,推销本厂生产的一批产品,并要求以确认书为准,丙在甲方函件要求的期限内发出答复,完全同意甲方的意见,此时合同成立
    C. 甲于2010年5月10日向丁发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丁未在合同书上签字,仅摁了手印,合同不成立
    D. 甲于2010年5月15日与戊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的签订地,则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patent law system)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有()
  • A.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
    B. 销售未被授予专利权,但在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
    C.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
    D.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继续销售该产品

  • [单选题]注册会计师查明被审计单位2012年度的净利润为-200万元,但利润表表上列示的净利润为100万元。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则最可能被判定为欺诈。
  • A. 无保留意见
    B. 保留意见
    C. 否定意见
    D. 无法表示意见

  • [单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有一定的限制,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responsibility of investor)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存其他企业兼职
    B.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C.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responsibility of investor)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D.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需要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有()。
  • A. 国有企业
    B. 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C. 国有独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外企业
    D.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打算在一年内出售而持有的股权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vndw3y.html
  • 推荐阅读

    必典考试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