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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实施抢劫在甲县准备作案工具,在乙县抢劫作案,到丙县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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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检察机关(procuratorial organ)、故意伤害罪(intentional injury crime)、公安机关(public security organs)、犯罪嫌疑人、出庭作证(appear in court)、审查起诉(examination and prosecution)、作案工具(tool for criminal purpose)、书面通知(written notice)、立案侦查、限制人身自由(limitation of personal freedom)

  • [多选题]张某为实施抢劫在甲县准备作案工具(tool for criminal purpose),在乙县抢劫作案,到丙县销赃,逃到丁县被抓获。对此案可以立案侦查的是()。

  • A. 甲县公安机关
    B. 乙县公安机关
    C. 丙县公安机关
    D. 丁县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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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刑事诉讼中,关于证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A、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不能作为证人B、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的义务C、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D、被限制人身自由(limitation of personal freedom)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 [多选题]2005年8月17日,K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取保候审,2006年7月20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检察院于7月21日决定继续对陈某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K县公安局应当及时解除原取保候审
    B. K县公安局的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无须办理解除手续
    C.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K县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的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written notice)检察院
    D. 案件已经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K县公安机关无须将期限届满情况通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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