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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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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有期徒刑(fixed term imprisonment)、贩卖毒品、罪责刑相适应(suiting punishment to crime)、人人平等原则、明文规定(express provision)、业余时间(off hours)、撤销原判(quash original judgment)、开庭审判、相适应原则

  • [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 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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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 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单选题]陈某,男,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
  • A. 不具溯及力,因陈某的盗窃行为是1997年6月20日,此时新《刑法》未生效,应依行为时法
    B. 不具溯及力,因阵某案已于新《刑法》生效之前(1997年9月4日)审结
    C. 具有溯及力,因对陈某判的刑太重
    D. 具有溯及力,因上诉期间判决书还不具有终审效力,且新《刑法》规定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对此案来说是轻法

  • [单选题]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我国现在刑法学界的通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这条规定分号以前的内容,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B. 这条规定分号以后的内容,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C. 这一整条规定,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D. 这一整条规定,都没有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 [单选题]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撤销原判(quash original judgment),改判无罪
    B. 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
    C. 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D.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 [多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off hours),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 A. A, D

  • [多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off hours),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 A.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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