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自然人(natural person)、企业破产(enterprise bankruptcy)、经济秩序(economic order)、主要功能(main function)、行为能力(disposing capacity)、法定代表人、数额较大(relatively large amount)、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不善(bad management)
[多选题]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C. 担任因经营不善(bad management)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D.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E.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relatively large amount)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