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行为(illegal activities)、行政主管部门(executive branch)、环境管理条例
[判断题]违反《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