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人民调解委员会(people ' s mediation committee)、法律依据、适用法律(applicable law)、《行政许可法》(administrative license law)、部门规章(divisional regulations)、法律地位。、古罗马法(ancient rome law)、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third party without independent claim)、人民政府(s government)、日耳曼法系
[单选题]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是以古罗马法(ancient rome law)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影响下形成的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总称。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以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而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法律的总称。关于两者的描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 判例法地位不同。前者除了行政法院系统,基本上不存在判例法。后者判例法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遵循前例"是一项重要司法原则
B. 制定法编纂观念不同。前者倾向于法典化,后者不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而是通过法院来制定
C. 司法诉讼制度不同。在诉讼制度上,前者主要是运用演绎法推理方式;后者则主要是运用归纳法推理方式;在诉讼模式上,前者主要体现了职权主义:后者则是一种"对抗式"或"庭辩式"
D. 法官作用不同。前者法官一般是严格依法行事,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后者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称之为法官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