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唐《户婚律》规定不得为婚和不准结婚的几种情况,概括为“()”和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444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利用职权

  • [填空题]唐《户婚律》规定不得为婚和不准结婚的几种情况,概括为“()”和“婚娶违律”。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宫刑最终废除于()。
  • A. 北魏
    B. 北齐
    C. 北周
    D. 隋朝

  • [多选题]《唐律》职制篇、贼盗篇对财产类犯罪分别作如下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 A. 官吏出差,不得在所到之处接受礼物;主动索取或强要财物的,加重处罚
    B. 监临主守官盗取自己所监临财物或被监临人财物的,比窃盗加二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
    C. 不得向被监临人借用财物,不得私自役使下属人员或利用职权经商谋利;否则依情节分别处以笞杖或徒刑
    D. 对一般窃盗罪规定,不得财者笞五十,得财者至50匹不分首从处死刑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n07l7z.html
  • 推荐阅读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