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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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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B. 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 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 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单选题]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 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 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 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 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多选题]倪某拖欠王某10万余元,因无力偿还,纠结张三等人将王某骗至一宾馆内,对王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欠款凭证,后迫使王某在收到该10万元欠款的收条上签字。对倪某等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 本案是经济纠纷,倪某不构成犯罪
B. 被抢的欠条不具有价值,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C. 倪某等人构成抢劫罪
D. 倪某等人抢劫的金额便是10万余元的欠款
[多选题]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局,甲县农业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1)甲县农业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
(3)此案B、C、D、E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能否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
(5)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
A. (1)甲县农业局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的人作出的行为,这一点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区别所在。而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为规则的行为,它不是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被管理一方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关系。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本案中,甲县农业局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A发放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而该县原有A、B、C、D、E五家种子定点销售点,这就意味着剥夺了B、C、D、E四家的种子销售资格。所以,通告是针对种子定点销售这一特定的事和A、B、C、D、E这些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B、C、D、E四家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甲县农业局和工商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①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②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④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依上述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甲县农业局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B、C、D、E的利益。《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依此法律规定,B、C、D、E可以甲县农业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依据上述法律规定,B、C、D、E可以县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县农业局和县工商局均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B、C、D、E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上题所述。依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第(1)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甲县农业局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的公平竞争权。因此,B、C、D、E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以甲县农业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对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的行为,若B、C、D、E四家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以甲县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C、D、E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既然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主体就不得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活动,甲县工商局就有权据此吊销其营业执照。但是在本案中,甲县农业局的行为违法,所以甲县工商局不能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
(5)本案中,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地位。如果B、C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D、E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是关于行政许可的案件,B、C、D、E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本案中,如果B、C提起行政诉讼,而D、E未提起诉讼,D、E将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人民法院应通知D、E参加诉讼。并且D、E仍然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D、E也有权提起上诉。
[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 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 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单选题]秦某涉嫌一起重大的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鉴定人唐某出庭作证。唐某因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关于对唐某的保护问题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对唐某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B. 唐某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C. 唐某因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D.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单选题]甲与乙就合同纠纷签订管辖协议,约定由甲签订合同时的住所地A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甲住所由A地迁往B地,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是:()
A. A地法院
B. B地法院
C. 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 本案管辖协议无效,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不具有管辖权
[多选题]王大山为某公司股东,现欲主张公司回购其股权,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 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其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持有异议,都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 无论王大山以法律规定的何种理由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都无须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C. 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欲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都应当先与公司就收购价格进行协议
D. 如王大山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其对于公司的分立持有异议而由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将所收购的股份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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