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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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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典考网发布"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国家司法频道。

  • [多选题]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 关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辩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将该辩称作为赵刚偿还借款的反驳意见来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决的根据
    B. 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
    C. 赵刚必须另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处理
    D. 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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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多选题]柯里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柯里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撞伤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只有柯里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行刑事诉讼
    B. 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C. 乙国可以对柯里提起刑事诉讼,尽管其享有外交豁免权
    D. 乙国可以对柯里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

  • [多选题]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债权额为100万元
    B. 债权额为400万元
    C. 抵押权期间为1年
    D. 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 [多选题]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
  • 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 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 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 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多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其良好的机构设置和会议制度。关于全国人大及其下设机构的描述,错误的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B.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外,各专门委员会不对任何机构负责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D.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 [多选题]自诉案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 A.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D. 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 [单选题]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B. 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 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D. 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 [多选题]甲、乙、丙三个公司以及自然人丁、戊,正拟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
  • 该股份公司成立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此公司发行新股,必须满足"公司在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这个条件
    B. 该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 该公司董事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D. 该公司董事会在一次临时会议上,未通知工会代表到场,通过了一项减少职工工资的决议,该公司职工主张该决议违法

  •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
    B.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
    C.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D. 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

  • [单选题]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 A. 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 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 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 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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