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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他项权利,按权利性质可分为用益性他项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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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恢复原状(reinstatement)、主管部门(department in charge)、暂行条例(interim regulation)、侵权民事责任(liability for tort)、《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有者代表(proprietor representative)、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state-owned allocated lan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单选题]积极他项权利,按权利性质可分为用益性他项权利和()。

  • A. 通行权
    B. 消极他项权利
    C. 引水权、排水权
    D. 担保性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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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经有批准权的()批准,由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proprietor representative)实施。
  • A. 城市土地管理部门
    B. 主管部门
    C. 省、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
    D. 人民政府

  • [多选题]划拨国有土地(state-owned allocated land)使用权人对划拨国有土地(state-owned allocated land)使用权在未转变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其他条件时,不得()。
  • A. 收益
    B. 使用
    C. 抵押
    D. 转让
    E. 出租

  • [多选题]()是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 A. 停止侵害
    B. 排除妨碍
    C. 恢复原状
    D. 返还财产
    E. 赔礼罚款

  • [单选题]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不能超过()年。
  • A. 30
    B. 40
    C. 50
    D.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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