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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关于先予执行,以下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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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民事行为能力(without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股东大会决议(resolution of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the third party with no independent rig ...)、利用职务之便(the using official post convenience)、《民法通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本单位财物、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third party without independent claim)、清算组成员

  • [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关于先予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 裁决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D.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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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我国2007年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995年开始实行的《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对这两个法律条文的适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哪一个?()
  • A.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C. 实体法优先原则
    D. 普通法优先原则

  • [多选题]《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成立调查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可以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时候,组织调查委员会
    B.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D. 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对象一般是关于特定问题的

  • [多选题]何某在一快递公司担任装卸工,利用当班装卸托运包裹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窃取电脑、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4.5万元。对何某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 以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物品,构成盗窃罪
    B.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他人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
    C. 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所侵占职务并非本单位财物
    D. 侵占罪中的"本单位财物"不仅局限于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 [单选题]王一、张二、李四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后王五、郑七、周八加入公司成为股东。以下关于该公司成立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如下问题,请正确作出选择。
  • 设该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下列关于该公司清算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B. 该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0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C. 公司清算组人选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D. 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组成

  • [单选题]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third party without independent claim)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请回答第(1)~(6)题。
  • 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 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D. 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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