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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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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典考网发布"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国家司法频道。

  • [多选题]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下题。

  • 关于年月日张某方某未将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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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甲将自己的一块价值近2万元的玉佩出质给乙,向乙借款1万元。乙得到玉佩后不慎丢失,后被丙拾得,丙将该玉佩放在寄宿商店寄宿,并被丁以15000元买得。乙丢失一年半以后,乙发现玉佩在丁处,此时玉佩价格为30000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乙无权请求丁返还,因为乙为占有人,其占有返还请求权期间已过
    B. 只能由甲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因为甲为所有人
    C. 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时,应向丁支付15000元
    D. 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时,应向丁支付30000元

  • [单选题]赵凡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一辆,彩电、音响各一台,股票、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
  • A. 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
    B. 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 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保险金
    D. 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 [多选题]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甲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 诬告陷害罪
    B. 伪证罪
    C. 犯罪既遂
    D. 犯罪未遂

  • [单选题]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 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 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 [单选题]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C.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D.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 [多选题]我国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下面就申请方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 分为当事人申请和外国法院申请两种方式,前提都是该外国同我国有共同参加的条约或互惠
    C. 先由外国外交机关向我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最高法院同意后再转至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D. 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其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其申请

  • [多选题]关于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评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公民可以向该许可的实施机关就该许可的实施提出意见
    B. 该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该许可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评价
    C. 该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定期对该许可进行评价
    D. 该许可的设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应对该许可进行评价

  • [多选题]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问题: 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答题要求: 1.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 A. 1.王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王某和张某提出增资变更登记申请的过程中,涂改变造了验资报告,以此骗取变更登记,虚假出资额达到600万元,但事后及时纠正,并未造成严重危害。也就是说王某和张某的行为仅构成违反公司法的应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因此,王某和张某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属于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 2.市政府有权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作出新的处罚。因为工商局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市政府作为其主管上级部门之一,根据行政职权的层级节制即上级领导下级的关系,有权主动作出此种依职权监督下级的行政决定。但如果本案中处于工商局地位的机关是国税、海关、金融、证监、国安这类直属于中央政府的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就无权对其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直接变更。 3.市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的程序性约束与限制如下: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首先应当履行告知理由、听取意见的程序。工商局应当告知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以及拟给予处罚的种类。另一方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本案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吊销营业执照,故应当另外告知相对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相对人要求举行听证则应当组织听证。最后再正式作出决定并送达。 4.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治政府是有限的政府,而非计划经济时代万能、无限的政府,要认识到"有所不为才有所为"。按照"克强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要把政府陷入市场过深的这只手抽回来--先做减法,唤起企业活力的加法。"减法"集中体现于公司准入市场门槛的降低,把原来政府裁量权过大的许可变成核准或确认,简政放权。克强总理执政的一年以来,大刀阔斧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330多项中央部委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与审批,向社会放权,向企业放权,公司法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变为认缴制也是一个重要的体现,政府行使有限的职能是法治政府应有的题中之意。其次,打造法治政府的服务型政府。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并不意味着完全任凭市场调节,政府不作为,而是体现了"宽进严管",加强事后的监督,建立便捷高效统一的管理制度,管理就是服务。便民服务型的政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二个题中之意。

  • [多选题]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B. 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
    C.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
    D. 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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