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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2015年3月5日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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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发挥作用、应纳税所得额(taxable amount of income)、服务机构(service organization)、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采取措施(take measures)、分支机构(branch)、进项税额抵扣、财务费用(financial cost)、增值税专用发票(vat special invoice)、税前扣除额

  • [单选题]甲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2015年3月5日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商铺,并计划对其重新装修后继续用于出租。该商铺成本为6500万元,至重新装修之日,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其中原装修支出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装修工程于8月1日开始,于年末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装修支出1500万元(均符合资本化条件)。装修后预计租金收入将大幅增加。甲公司对商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是( )万元。

  • A. 4500
    B. 5700
    C. 6000
    D.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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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战略管理流程是一个相互连续的循环过程,构成这一循环过程的战略核心领域包括( )。
  • A. 战略变革
    B. 战略实施
    C. 战略分析
    D. 战略选择

  • [多选题]乙公司属于以境内外全部生产经营所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在2015年初汇算清缴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自行将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调整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税额为9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时,发现乙公司以下几项业务事项: (1)7月份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vat special invoice)上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设备使用期为5年,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当年已计提了折旧费11.7(58.5÷5)万元。 (2)8月份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直接向某小学捐款4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3)9月份将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计入当年财务费用(financial cost)。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4)10月份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上注明对方介绍给本企业120万元收入的劳务项目,本企业支付中介服务机构佣金18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5)将持有的甲公司10万股股权的80%股权让给丙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7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元。取得丙公司股权支付66万元、银行存款6万元。乙公司认为上述属于免税重组,未作纳税处理。 (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7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10%,未包含在境内所得中),未补缴企业所得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公司当年设备折旧税前扣除额。 (2)计算乙公司当年捐赠税前扣除额。 (3)计算乙公司当年在建工程贷款利息税前扣除额。 (4)计算乙公司当年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额。 (5)计算乙公司股权重组中的应补缴的税额。 (6)计算乙公司境内所得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7)计算乙公司境外所得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 A. (1)乙公司当年设备折旧税前扣除额=50÷5÷12×5=4.17(万元) 【思路点拨】纳税人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再计入原值计提折旧;计提折旧的时间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即8~12月共5个月。 (2)乙公司当年捐赠税前扣除额=0 【思路点拨】直接向某小学捐款40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乙公司当年在建工程贷款利息税前扣除额=0 【思路点拨】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应予以资本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乙公司当年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额=120×5%=6(万元) 【思路点拨】非保险企业,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 (5)乙公司股权重组中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9-7)×10×80%×(6÷72)=1.33(万元) 【思路点拨】企业虽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是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部分是不免税的。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6)乙公司当年境内所得应补税的所得额=(11.7-4.17)+40+10+(18-6)+1.33=70.86(万元) 乙公司当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70.86×15%=10.63(万元) 【思路点拨】乙公司属于以境内外全部生产经营所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税额=70÷(1-10%)×(15%-10%)=3.89(万元) 【思路点拨】70万元属于税后所得,应先除以(1-10%)换算为税前所得,然后根据税率差(15%-10%)补交我国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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