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人民法院(people court)、投资收益(investment income)、优先购买权(preemption)、特别规定(special provisions)、经常性项目(ordinary items)、必不可少(absolutely necessary)、书面通知(written notice)、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
[单选题]约翰是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欲将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约翰向甲公司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B. 该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的股东乙公司以未向自己发出任何通知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约翰、甲公司以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该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的股东丙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犯了其依法行使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