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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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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适用范围(scope of application)、当事人(party)、民事行为(civil act)、权利人(obligee)、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联产承包、清偿债务(discharge of a debt)、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 discharge duty)、《合同法》

  • [单选题]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 A. A.将废旧电视扔进垃圾站B.抛弃婴儿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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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 A.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 C.共有人平等地享有受权利、承担义务
    D. D.在共有期间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出或转让自己的份额

  • [单选题]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
  • A. A.遗赠扶养协议B.监护责任协议C.联产承包协议D.业务代理协议

  • [单选题]甲死后留有l.5万元的遗产,甲生前欠乙债务2万元.甲的三个儿子见此情形,均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意清偿债务(discharge of a debt),乙为此诉至法院,对甲的2万元债务,法院()
  • A. A、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 discharge duty)B、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按份清偿责任C、应判决遗产代管人在1.5万元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discharge of a debt)D、应判决不足部分由甲生前所在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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