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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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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缘关系(blood relationship)、旁系血亲(collateral relative by blood)、法律效力、法律依据、近亲属(near relatives)、目的性(purpose)、“天赋人权”、夫妻婚姻关系、程序性条件、养父母(foster parents)

  • [单选题]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是()

  • A. 养父母(foster parents)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B. 养父母(foster parents)与养子女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C.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D. 养父母(foster parents)与养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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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责主义离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有责主义离婚,亦被称为过错离婚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得以对方有违背夫妻义务的特定过错或罪责行为,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
    B. 有责主义离婚是在“天赋人权”的法治思想下产生的离婚制度,它具有对有责一方配偶为制裁的目的性
    C. 有责主义离婚认为婚姻是民事契约,离婚自由是公民固有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涉
    D. 夫妻一方有通奸、虐待、遗弃、重婚等情形时对方才可提出离婚,这是有责主义离婚的体现

  • [单选题]判决准予离婚的程序性条件是:()。
  • A. 夫妻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B. 双方自愿离婚
    C. 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
    D. 调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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