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规章制度、岗位培训(post training)、劳动合同(labor contract)、集团公司(group company)、劳动法律(labor law)、行政部门(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工作岗位(working post)、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国际劳工组织、全国工商联
[单选题]怀孕员工能特殊吗?小霞与北京某化工销售集团公司于2007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小霞入职后的一周里对其进行了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培训,经过培训学习小霞通过了相关的考试,并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2007年11月,小霞发现自己以怀孕三个月,由于身体问题,小霞时常感觉不适,在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超过10日(该病假均得到部门领导同意),由于请假天数过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根据员工手册第八章第三条:“病假超过10日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working post)”之规定,对小霞做出了调整其工作岗位(working post)的决定,小霞收到调岗通知书后,不接受调岗通知,并与领导沟通,在与领导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小霞一气之下,连续请假10天(口头请假无任何书面手续)。2008年2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根据员工手册第十二章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3天,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经济补偿。”之规定,对小霞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与经济补偿的决定。小霞收到决定书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决定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并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计发其休假工资。
A.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