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工作座谈会、债权人会议(meeting of creditors)、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erson)、破产法律制度(insolvency legal system)、违法违规行为、座谈会纪要、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企业破产法》(enterprise bankruptcy act)、公司债务(corporate debt)
[单选题]2014年2月1日,张某、王某、刘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张某、王某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刘某分期缴付出资,于2015年12月20日前缴足。2014年12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刘某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管理人不能要求刘某缴纳出资,因为股东以其实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corporate debt)承担责任
B. 管理人有权要求刘某缴纳出资,但须等到2015年12月20日
C.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要求刘某缴纳出资
D. 管理人有权立即要求刘某缴纳出资,不受原出资期限的限制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
[单选题]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除上市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外,由管理人履行原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B. B、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详细的经营方案
C. C、管理人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
D. D、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前因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根据其过错对控股股东的股权作相应调整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年利率为6.8%。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有关该笔借款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enterprise bankruptcy act)规定的是()。
A. 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不支付利息
B. 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提出破产申请时起停止计息
C. 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D. 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宣告破产时起停止计息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有()。
A.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
B. 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C.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并宣告甲企业破产,经清查,甲企业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共280万元(不含担保财产),共需支付破产案件诉讼费用20万元;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的费用320万元;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100万元和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50万元,关于甲企业的清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 应支付诉讼费用11.43万元;支付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的费用182.86万元;支付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57.14万元:支付债务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28.57万元
C. 应支付诉讼费用16.47万元;支付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的费用263.53万元,剩余债务不再支付
D. 应支付诉讼费用20万元;支付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的费用177.02万元;支付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55.32万元;支付债务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27.66万元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A. 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B. 重整
C. 宣告破产
D. 和解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jpox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