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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更高层次上具有统一性和共同性。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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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更高层次上具有统一性和共同性。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许多伪劣产品是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学术规范不同的借口之下生产出来的,甚至受到好评的。   据此可以推出( )。

  • A.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需要遵守共同的学术规范
    B. 人文社会科学要引入自然科学的学术规范
    C. 自然科学要引人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规范
    D.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两种学术规范是相互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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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的写法,正确的是( )。
  • A. 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正文部分需要简述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事实
    B. 拘留决定书正文中需要写明被拘留人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
    C. 行政案件应诉通知书正文应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及起诉案件
    D. 行政案件参加、退出诉讼通知书的通知事项中可以不包括参加或退出的缘由

  • [单选题]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 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 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 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D. 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 [单选题]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价卖给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丙( )。
  • A. 应将手表返还给乙
    B. 已合法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C. 应将手表返还给乙,再由乙返还给甲
    D. 应将手表返还给甲

  • [多选题]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选调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从事档案工作。
  • A. 审判员
    B. 助理审判员
    C. 书记员
    D. 助理书记员

  •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合谋抢劫银行,他们分工合作,由甲购买抢劫银行所需的枪支,由乙准备逃跑用的车辆,由丙准备抢劫时所需的头套、变声器、编织袋等工具,由丁踩点确定实施抢劫的银行,并规划来回的路线。他们约定好5天后到达某地集合,整合彼此的信息、工具,并确定具体的下手时间。5天后,甲携带枪支、乙开着盗窃来的车辆、丁带着地图等物到达集合地,约定集合的时间过去很久,丙还没有到,甲、乙、丁三人便联系丙,后从朋友处得知丙于两天前离家去了外地,三人心知丙因害怕而逃走了,遂重新购置缺少的工具,规划好抢劫的日期、路线。3天后,甲背着枪支到达某银行附近与丁会合,乙在开车来的路上被交警查到车辆系盗窃来的,从而被带走接受调查。甲、丁因等不到乙,便返回到了几人的秘密小屋,刚到小屋门口便被丙带领的在此守候的警察抓走。原来,丙因胆小逃往外地后,担心甲、乙等三人被抓后将自己也供出来,遂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全盘说出四人的计划,带领警察到几人的秘密小屋守候甲、乙、丁三人。   问题:   (1)甲、乙、丙、丁四人的犯罪形态如何?(6分)   (2)甲、乙、丙、丁四人该如何定罪?(6分)
  • A. (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①主观上为了犯罪;②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③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④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本案中,甲、乙、丙、丁四人合谋抢劫银行,分工合作,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甲、乙、丁三人为了抢劫,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三人均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此外,甲购买抢劫银行所需枪支的行为,还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犯罪既遂;乙盗窃车辆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共同犯罪采取"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行为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负责,还要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及结果负责。丙不仅自动放弃了预备行为,并且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中止。 综上,甲的犯罪形态是抢劫罪的犯罪预备、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犯罪既遂;乙的犯罪形态是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盗窃罪的犯罪既遂;丙的犯罪形态是抢劫罪的犯罪中止;丁的犯罪形态是抢劫罪的犯罪预备。 (2)本案中,甲、乙、丙、丁四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无主犯、从犯之分。 甲构成抢劫罪(预备)、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甲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不具有通常性,不能认定为牵连犯,应数罪并罚。 乙构成抢劫罪(预备)、盗窃罪(既遂),乙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不具有通常性,不能认定为牵连犯,应数罪并罚。 丁构成抢劫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丙构成抢劫罪(中止)。丙还有自首、立功情节。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 A.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 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决定
    C. 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 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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