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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寺院法亲等计算法,己身与表兄弟姊妹之子女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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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系血亲(collateral relative by blood)、婚姻家庭制度(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宗教改革(reformation)、重要组成部分(important part)、基督教教义(christian doctrines)、婚姻家庭关系(marital family relation)、养父母(foster parents)、中世纪欧洲(medieval europe)、特殊情况下(special condition)

  • [单选题]按照寺院法亲等计算法,己身与表兄弟姊妹之子女属于().

  • A. A.二亲等旁系血亲B.三亲等旁系血亲C.四亲等旁系血亲D.五亲等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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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收养了乙的女儿丙之后,又与乙女结婚,后来又生育女儿丁。某日清晨,甲乙在门前共同将被遗弃的男婴戊抱入家中抚养,二人对戊视如己出,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后乙去世,其所立遗嘱规定全部财产由戊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与丙为生父母子女关系,乙与戊为养父母(foster parents)子女关系
    B. 甲与丙为养父母(foster parents)子女关系
    C. 乙所立的遗嘱无效
    D. 戊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乙的全部财产

  • [单选题]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关于中世纪欧洲(medieval europe)离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教会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基督教教义宣扬婚姻乃神作之合,人不得离之
    B. 教会法维护夫妻一体主义,但允许特殊情况下(special condition)夫妻离婚
    C. 教会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宣告、别居制度、未完成婚的否定等制度
    D. 及至16世纪,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使欧洲重新回到许可离婚主义

  • [单选题]婚姻的基础是:()。
  • A. 相貌与人品
    B. 感情
    C. 物质
    D. 相貌与人品、物质等综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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