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不作为(omission)、抢劫罪(robbery)、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平均价格(average price)、票面价值(par value)、有价证券(securities)、违反国家规定、回扣、手续费、经济往来(economic communication)、使用暴力(using violence)
[多选题]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金额,按下列方法计算。()
A. 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B. 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
C. 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D.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如能够即时兑现的,票面数额一律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