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必典考网发布"一、基本资料: 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税务师执业资格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财会类频道。
[多选题]一、基本资料: 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 2008年2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8000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 二、2008年3月未有关购销经济业务如下: 1.3月2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100000元,委托代销商代销; 2.3月7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3.3月8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100000元; 4.3月9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材一批,成本为50000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3000元; 5.3月11日向木材公司购进木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税额34000元,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份;取得木材运输部门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专用发票注明:运费8000元,装卸费1000元,款项用支票付清; 6.3月12日协作厂实木白坯地板全部加工完毕,提货时,协作厂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00元,税额2380元,另代扣消费税6000元,款项均已经支付。白坯实木地板收到后拟再生产漆板; 7.3月13日因材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库存材料发生损失,经盘点损失情况为:外购原木30000元,外购木材20000元; 8.3月15日新办公楼在建工程领用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70000元(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90000元); 9.3月16日收到上月委托代销商的代销货物汇款60000元,但未取得代销清单; 10.3月18日上月销售的一批漆板因质量有问题,经与购货方协调,购货方以8折购进,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同时款项也退还给购货方; 11.3月22日零售给居民个人漆板一批,价税合计11700元,应居民要求上门进行铺装,另收铺装费2000元,款项均收到并缴存银行; 12.3月25日装潢公司定制的特种漆板加工完毕,全部发给装潢公司,按协议约定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0元,税额1190元,余款5190元装潢公司尚未支付; 13.3月28日厂门市部报来零售漆板收入合计351000元<按出厂价计算为292500元),其中234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其余部分未开具发票,所有款项已解存开户银行; 14.3月31日代销商发来本月代销漆板清单,当月代销收入价税合计409500元,应付代销手续费15000元,扣除3月16日已汇款项,收到代销商汇款334500元。 三、经核实3月白坯实木板期初无余额,期末余额为12009元,发出额系生产漆板领用,其他业务无涉税事项,漆板消费税税率5%。 问题: 1.根据上述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2.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A. 1.各业务的会计分录:
(1)借:发出商品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2)借:原材料--原木 21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3)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贷:原材料--原木 100000
(4)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
(5)借:原材料--木材 2084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560
货:应付票据 234000
银行存款 9000
(6)借:委托加工物资 1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22380
借:原材料--白坯实木地板 11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14000
(7)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7882.76
贷:原材料--木材 20000
原材料--原木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882.76
(8)借:在建工程 89800
贷:库存商品--漆板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应交消费税 4500
(9)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5
(10)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11)借:银行存款 13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709.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90.60
(12)借:应收账款 5190
其他应付款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
(13)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14)借:银行存款 334500
经营费用 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8717.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782.05
2.应缴纳各种税情况:
(1)增值税:迸项税额=32500+34560+2380+8000=77440(元)
销项税额=15300+8717.95-3400+1990.60+1190+51000+50782.05=125580.6(元)
进项税额转出=7882.76(元)
应纳增值税=125580.6-77440+7882.76=56023.36(元)
(2)消费税:应税销售额合计=90000+51282.05-20000+11709.40+300000+298717.95=731709.4(元)
可抵扣委托加工已代扣消费税=6000÷114000×(114000-12000)=5368.42(元)
应纳消费税=731709.4×5%-5368.42=31217.05(元)
(3)应代扣委托加工特种漆板消费税=(50000+7000)÷(1-50/0)×5%=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