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必典考网发布"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国家司法频道。
[单选题]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 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 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 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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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单选题]某县公安局和县文化局在联合执法中认定陈某构成违法行为,共同决定没收了其全部财物,并处罚款8000元。陈某缴纳罚款后,向法院起诉撤销没收财物和罚款决定。法院生效判决支持陈某请求。陈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没收财物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罚款为行政处罚
B. 如陈某向县文化局提出赔偿要求,县文化局应当先予全部赔偿损失
C. 如陈某提出申请的材料不齐全,赔偿义务机关应在15日内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D. 对陈某的赔偿应包括返还罚款8000元和被没收的财物及其总额的同期存款利息
[多选题]中国非常公司与意大利丹尼斯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皮具的合同。贸易术语为CFR,丹尼斯公司依合同的规定于2014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非常公司在目的港接收货物后,经检验发现皮具的质量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 非常公司可以要求丹尼斯公司减价
B. 只要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非常公司即可要求丹尼斯公司交付替代物
C. 非常公司应当为货物办理保险
D. 即使货物与合同不符,非常公司也需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多选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甲诉某乙返还其出租于乙的房屋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甲返还房屋,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10日后,乙向人民法院缴纳了诉讼费,而未向甲返还房屋,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可由执行员强制某乙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B. 某乙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C. 执行员将强制执行笔录口头宣读即可
D. 执行员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多选题]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公司为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为三级。2011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甲公司开发的盛世滨江商业办公综合体项目交乙公司施工建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实际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完工后,发包人因急需将该商业办公综合体投入使用,故在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便匆匆使用了部分楼层。三个月后,在正式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发现该工程已实际预先使用的这部分不合格,经法院审理查明,发包人甲公司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存在重大缺陷,同时乙公司也存在施工管控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等现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应承担与其提供图纸不合格这一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B. 乙公司应承担与其施工过程中管控不到位、偷工减料等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C. 应由甲公司独自一人承担责任
D. 乙公司依旧需要在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其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多选题]甲公司用自己市价10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800万元,银行审查后,认为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房产可能会贬值,要求甲公司再提供一项担保,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乙公司用自己价值5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为甲公司担保,银行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未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进行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本付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银行可以要求只对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
B. 银行可以要求对甲公司的房产和乙公司的设备同时行使抵押权
C. 甲公司的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D. 如果银行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
[多选题]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单选题]甲租赁乙的房屋进行餐厅经营,顾客丙在餐厅用餐的过程中与顾客丁发生争执,在扭打的过程中丙将餐厅的冷柜和桌子砸坏。在甲找丙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将丙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则乙和顾客丁在本案中可能的诉讼地位是:()
A. 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丁为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
B. 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丁为普通共同诉讼的被告
C. 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乙、丁都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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