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赔偿损失(restitutionary damage)、保护环境(environmental protection)、节约能源(energy saving)、银行业金融机构、诉讼时效抗辩、经济不景气(economic recession)、开发新产品(develop new products)、产品规格(product specification)、反垄断法律制度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的是()。
A.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B.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亿元人民币
C.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亿元人民币
D.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
[单选题]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B. 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C. 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D. 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单选题]经有关部门测定,某地区的化学产品市场份额为100亿元,甲化学产品生产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后会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此数额标准为()亿元。
A. 10
B. 25
C. 50
D. 60
[单选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A.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10%
B.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C.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D.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20%
[多选题]部分垄断行为排除适用《反垄断法》,这些行为包括()。
A. 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B. 签订纵向垄断协议
C. 签订横向垄断协议
D. 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多选题]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中专家的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可以作为鉴定意见
B. 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C. 专家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经济分析报告可以作为鉴定意见
D. 专家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经济分析报告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特定种类的可豁免垄断协议,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下列各项中,属于上述特定种类的可豁免垄断协议的有()。
A.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develop new products)的垄断协议
B.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product specification)、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C.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
D.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垄断协议
[单选题]甲公司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2012年3月1日起,甲公司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持续从事不公平的垄断高价行为。2016年3月1日,该滥用行为的受害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提出,其滥用行为始于2012年,开始之时乙公司即知情,直至今日才提出损害赔偿,2年诉讼时效已过。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诉讼时效已过,甲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乙公司损失
B.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C.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自2014年3月1日以来的经济损失
D.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的50%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3,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1/2,甲、乙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甲、乙、丙三个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0%、40%、30%,甲、乙、丙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D. 甲、乙、丙三个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9%、40%、30%,则甲、乙、丙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d58z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