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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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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讯逼供(torture)、正确性(correctness)、自然法学派(natural law school)、被害人陈述(statement of victim)、分析实证主义(analytical positivist)、被告人供述(confession of the defendant)、第五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是(yes)

  •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些理解是不正确的?()

  • A. 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 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 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 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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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yes)法与是不是(yes)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B. 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
    C. 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D. 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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