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370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物权法(real right law)、机器设备(machinery equipment)、强制执行(enforcement)、地役权(easement)、资金周转(capital turnover)、写字楼(office building)、不动产登记簿(real estate register)、权利人同意、不知情、抵押借款(pledge against a loan)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A. 保管人将其保管的机器设备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 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 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pledge against a loan)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 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 [多选题]关于物权公示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real estate register)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C. 甲购买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是依法变更登记后才发生转移的效力
    D. 甲以自己的汽车作为质物向乙借款20万元,则甲交付给乙汽车时,乙才取得质权

  • [单选题]2009年11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9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9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10年4月,因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汽车被依法扣押,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A. B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9zyzyx.html
  • 推荐阅读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