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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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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administration by law)、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erson)、民事法律(civil law)、公正执法(just law enforcement)、案件处理结果、立案侦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

  • [单选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要实现

  • A. 民主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B.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C. 民主立法、严格执法、透明司法、全民守法
    D. 科学立法、透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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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 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 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多选题]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100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500多件电器等物的船,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100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该贸易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100吨钢材未果。对此,该贸易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运100吨钢材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100吨钢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处罚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贸易公司的,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贸易公司物品的决定,但被告称:船运公司货船走私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正进行侦查,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不是走私货物还未确定,所以不能返还。问题: (1)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贸易公司是否具备原告资格? (3)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 (4)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再行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如何处理? (5)本案中人民法院能否加重对原告的处罚? (6)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1)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此案的性质属于海关处罚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关于管辖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且本案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贸易公司具有原告资格。《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中,海关没收的财产中包括贸易公司的货物,尽管没收财产是对走私行为的处罚,直接针对的主体不是贸易公司,但没收财产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客体却是贸易公司的货物即对贸易公司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了直接影响。因此,没收财产的处罚行为与贸易公司的权益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贸易公司在本案中具有原告资格。 (3)经审查,若认为被告作出的没收决定是错误的,应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若认为被告作出的没收决定是合法的,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法院应当受理,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行诉若干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依该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本问的答案就出来了。 (5)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行政诉讼法》第77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或者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少原告的利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加重对贸易公司的行政处罚。 (6)①如果船运公司的走私行为,已由公安机关作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在诉讼中,如果本案的审理要以另一案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另一案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本案。在此案中,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应当以刑事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等待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否属于走私物品作出结论。②如果刑事案件处理结果认定贸易公司的钢材是走私物品,那么受理此行政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贸易公司应通过刑事诉讼和刑事赔偿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认定贸易公司的钢材不是走私物品,受理此行政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对此案进行审理。由于被告已经撤销了没收财产处罚的决定,贸易公司可以撤回要求撤销没收处罚决定的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作出没收财产处罚决定的海关返还货物。如果贸易公司不撤回要求被告撤销没收处罚决定的请求,人民法院还应作出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的判决。

  • [多选题]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 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 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 [单选题]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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