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必典考网发布"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国家司法频道。
[单选题]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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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其中,斡旋与调停的区别是:
A. 进行斡旋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而调停的第三方只能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B. 斡旋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调停的第三方则需要承担责任
C. 斡旋的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的谈判;调停的第三方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
D. 斡旋一般是第三方善意主动进行的;调停的第三国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而参与争端解决的
[多选题]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
一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去了,一直也没有联系过。转眼到了2002年4月,王某仍然音讯皆无。同村去打工的人都传说王某出车祸死了。2002年8月,李某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查明情况后发出了寻找王某的公告,公告期满后,王某仍未出现。法院遂宣告王某死亡。四年后,王某突然回到村里。他听说自己已被宣告死亡之后,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决。法院受理后,裁定撤销了原判决。问题:
1.根据现有条件李某是否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2.法院公告期应该多长?
3.法院受理王某撤销原判决的申请后是否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
4.若在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时,除李某外还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时提出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1.李某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本案中,王某自1997年6月外出打工,至2002年8月一直音讯皆无。其下落不明已满4年,其妻李某作为王某的配偶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2.法院公告期应为1年。
3.在本案中,法院受理王某申请后撤销原判正确,但程序是不对的。法院不能用裁定撤销原判决,应该用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本案中,法院受理王某申请后撤销原判正确,但应该用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而不能用裁定。因为这是对实体权利的处分。
4.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因此,法院此时应当将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列为共同申请人。
[多选题]甲公司生产"清逸"牌洋甘菊精油,该精油主要提取自洋甘菊,该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外瓶及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不能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C.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单选题]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分房时杨某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某购买地毯的行为:()
A. 是无效行为。因为杨某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 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某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 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D. 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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