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责任者(responsible person)、社会公共利益(social public interest)、深化改革(deepening reform)、不合理(unreasonable)、第三者(third party)、申请人(applicant)、主管机关(competent authorities)、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人民政府(s government)
[多选题]下列()情形的,审批机关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需要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A. 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的;
B. 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C. 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D. 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