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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办理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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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公安机关(public security organs)、国家赔偿、发回重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institute public prosecution)、赔偿请求人(indemnity claimant)、赔偿义务机关(organization with indemnifyingobligatio ...)、证据不足(lack of evidence)、撤销原判(quash original judgment)、没有犯罪事实(no criminal fact)

  • [判断题]司法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organization with indemnifyingobligatio)办理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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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对二审改判无罪的公诉案件,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
  • A. 只应向一审人民法院
    B. 只应向二审人民法院
    C. 可向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D. 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局

  • [单选题]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刑事自诉案件时,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即决定对被告人逮捕并作出了有罪判决;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lack of evidence)为由,撤销原判(quash original judgment),发回重审;该县法院在重新审理中,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被告人要求国家赔偿,()。
  • A. 该裁定不能作为确认文书
    B. 该裁定应视为是对没有犯罪事实(no criminal fact)的人错误逮捕的依法确认
    C. 应另行确认
    D. 缺乏确认依据

  • [单选题]()不能成为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organization with indemnifyingobligatio)
  • A. 公安机关
    B. 民政部门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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