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个体工商户(individual business households)、《婚姻法》(law of marriage)、相关内容(related contents)、诉讼参与人(participant in criminal proceeding)、决定逮捕权、不公开审理(heard in private session)、不正当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清算组成员、同犯罪作斗争
[单选题]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守法的主体是公民和社会组织
B. 守法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
C. 守法并不意味着必须遵守生效的判决书
D. 守法中的法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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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A.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 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
C.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 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多选题]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下列公证机构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 甲公证机构因业务需要,向客户透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部分商业秘密
B. 乙公证机构为了争揽公证业务,向客户承诺支付回扣
C. 丙公证机构为低保困难家庭减免公证费
D. 丁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变更后,向相关司法行政机构报请核准,并沿用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多选题]蒙某,女,34岁,某镇农民。1998年3月,蒙某因盖厨房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遭到张某的辱骂,后又和张某的老婆发生厮打,脸上、身上均被抓伤。蒙某一怒之下,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1998年5月2日,蒙某趁张某夫妇外出,只有4岁的小孩在家之机,将小孩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菜刀将其活活砍死。然后将小孩身上浇满煤油,又托人告诉张某,张某小孩被狗咬伤,让他赶紧回来,待张某的老婆进来后,蒙某从外面将房门锁死,将房子点燃致使张某的老婆被活活烧死,小孩尸体被烧焦。蒙某犯罪后服毒自杀未遂,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蒙某有一刚满月的婴儿,正在哺乳期,遂决定对蒙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来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蒙某想到自己将被当作杀人犯执行枪决,十分恐惧,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抱走,并派人日夜看住蒙某。而同时,张某发誓要为妻儿报仇,一定要亲手杀死蒙某,张某的亲属也只得派人日夜守护着。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逮捕蒙某,并连夜派两名法警将蒙某逮捕,送至看守所关押,同时妥善安排了婴儿的抚养问题,并做了张某的说服教育工作。
问题:(1)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
(2)人民法院在执行逮捕过程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A. (1)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恰当的。《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本案中,蒙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需要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所以,对其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2)不符合。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只拥有决定逮捕权。所以,人民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是错误的。
[多选题]论审判公开原则。
A.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12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审判公开的含义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法院开庭审判案件,除休庭评议过程是秘密进行的以外,其他审判程序均公开进行,不仅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还向其他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审判公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只是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少数案件,由于存在特殊情况,即由于关系到国家秘密和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开审理,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有关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副作用,所以才不允许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就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不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公民公开,不向社会公开,不允许新闻界采访、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判决,在宣告时必须公开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274条的规定,只有以下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②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③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可以使群众知道的适当方式、方法,向群众、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便群众前来旁听。
对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允许群众前来旁听,允许新闻界采访、报道,在保证审判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为前来旁听者提供方便。
审判公开是我国审判制度的核心。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因此,实行审判公开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这些制度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实行审判公开,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
最后,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另外,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扩大办案的效果和影响,教育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同犯罪作斗争,预防和减少犯罪。
[多选题]钱某经营的日升饭店位于某区东郊农贸市场院内。2015年7月9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根据区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整顿东郊农贸市场的决定》,联合发布公告,责令在市场内营业的50个个体工商户拆除棚式营业厅,并承诺待市场扩建完成后,重新分配摊位。其中49家个体户的营业厅都相继自行拆除,只有钱某认为自家摊位好,且营业面积大,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先行安排摊位,达到其所要求的条件之后再予以拆除。区工商局多次动员未果。同年8月7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以钱某妨碍施工为由,组织人员将其房屋强行拆除。在这种情况下,钱某可以以谁作为被告而提起行政诉讼?
A. 工商局
B. 公安分局
C. 城建局
D. 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
[单选题]甲乙为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对夫妻财产共有进行分割。下列哪项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A. 婚后甲继承的公司股权,遗嘱声明归甲单独所有
B. 甲、乙以甲父名义购买的甲父单位房改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父名下
C. 甲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期房,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继续用个人工资还贷
D. 婚后乙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名下
[单选题]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公司债权人唐某
B. 公司董事长程某
C. 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 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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