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必典考网发布"防止经营者背离股东目标,股东可采取的措施有( )。"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考试题库请访问必典考网财会类频道。
[多选题]防止经营者背离股东目标,股东可采取的措施有( )。
A. 对经营者实行固定年薪制
B. 要求经营者定期披露信息
C. 给予经营者股票期权奖励
D. 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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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多选题]甲公司成立五年来,利用创业者的人脉关系,企业规模得到迅速发展。但该创业者也愈发感觉到面临竞争时企业有些力不从心。经过向咨询公司请教,得出的结论是该企业缺乏核心能力。对于该企业而言,能够帮助创业者识别自身核心能力的方法包括( )。
A. 功能分析
B. 资源分析
C. 情景分析
D. 过程系统分析
[多选题]案例 绿都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利息费用税前扣除
【案例背景】
绿都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商贸)是一家集室内空气加湿、净化、新风换气为一体的人工环境工程公司。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指数的要求提高,传统环境工程的发展相对缓慢,为了提高环境工程技术,绿都商贸决定研发净化、加湿、换气为一体的高端设备,该研发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了筹措研发资金,2014年1月1日,向其股东绿雅公司借款9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7%,期限2年;向其股东新能公司借款12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2年;向无关联自然人张某借款200万元,10%年利率,期限2年。上述借款均签订借款合同,利息按年支付。绿都商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知绿都商贸、绿雅公司、新能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绿雅公司可以提供税法规定的相关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绿都商贸实际税负不高于新能公司。
【案例要求】
1.针对上述关联方借款,逐项判断2014年12月31日绿都商贸支付绿雅公司、新能公司的债务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上述向自然人的借款,2014年12月31日绿都商贸支付给张某的债务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简要说明理由。
A. 1.(1)向绿雅公司的借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只受利率制约。税前可以扣除的债务利息为54万元(900×6%)。实际支付利息为63万元(900×7%),超过的9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2)向新能公司的借款,绿都商贸实际税负不高于新能公司,约定年利率6%等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实际支付的利息72万元(1200×6%)均可以全额扣除。理由:根据财税[2008]12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非企业能够按照税法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2.向张某的借款,税前可以扣除的债务利息为12万元(200×6%)。实际支付的利息为20万元(200×10%),超过的8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理由:根据国税函[200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允许扣除。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整体经济价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整体价值是企业各项资产价值的汇总
B. 整体价值来源于要素的结合方式
C. 可以单独存在的部分,其单独价值不同于作为整体一部分的价值
D. 如果企业停止运营,则不再具有整体价值
[单选题]在以下4种组织类型中,不能对环境变化和不确定性做出适当反应、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是( )。
A. 防御型战略组织
B. 开拓型战略组织
C. 反应型战略组织
D. 分析型战略组织
[多选题]案例 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分析
【案例背景】
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裕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于2012年6月4日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6%、5.5%、10.2%。
(2)和裕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价格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6.88元,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17.65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7.10元。
(3)和裕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因和裕公司当时暂无新的房地产投资项目而沉淀大量闲置资金,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效用,与B证券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进行财务性投资,该协议于2012年5月31日到期。
(4)和裕公司曾为其控股股东C公司的银行贷款违规提供担保,于2011年5月5日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案例要求】
(1)简述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2)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判断和裕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判断和裕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判断和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判断和裕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是否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简要说明理由。
A.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包括:①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②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③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根据证监会于2008年10月9日公布并实施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该决定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④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⑤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⑥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和裕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本题中,和裕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77%,是符合规定的。
(3)和裕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本题中,和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高于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是符合规定的。
(4)和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题中,和裕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委托理财的事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5)和裕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不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增发股票。本题中,和裕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已超过了12个月,因此,不会构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障碍。
[单选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
A. 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B. 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
C. 用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 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奖励
[多选题]A公司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3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ABC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了解到A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
(1)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需要与XYZ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简要说明理由。
(2)如果需要沟通,沟通的内容有哪些?
A. (1)需要沟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是非常必要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团结。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询问有无不应接受委托的专业方面的理由,这体现出同行之间的相互尊重,有助于树立起同行之间和谐相处的良好职业形象。
②有利于保护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后任注册会计师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有助于了解客户更换事务所的真实原因,从而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前任注册会计师通过与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可以让后任注册会计师了解自己与客户之间在会计、审计等问题上的严重分歧,从而避免客户购买审计意见或后任注册会计师不了解真实原因而出具损害前任注册会计师利益的审计报告。
(2)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应当合理、具体,通常包括:
①是否发现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②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③前任注册会计师曾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沟通过的关于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问题;
④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事务所的原因。
[多选题]下列关于联产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联产品是使用不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生产出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B. 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成本为联合成本
C. 联产品成本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
D. 联合成本需要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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