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法律体系、国际公约、北京市(beijing)、目的地(destination)、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安特卫普(antwerp)、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提单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 of bills of lading)
[单选题]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
D. 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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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单选题]调整提单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 of bills of lading)的国际公约是()
A. 《约克·安特卫普(antwerp)规则》
B. 《维斯比规则》
C. 《华沙公约》
D. 《华沙--牛津规则》
[多选题]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合同未对货物的检验地点作出具体的规定,则买方一般()
A. 可在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的目的地检验货物
B. 可在货物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检验货物
C. 在工厂检验货物
D. 可在货物经转运或再发运以后的新的目的地检验货物
[单选题]确立二战后国际货币法律体系的国际条约是()。
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
B. 贷款协定和担保协定通则
C.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D.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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