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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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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伪劣(fake commodities)、法律问题、刑事案件(criminal case)、若干问题(some problems)、行政主管部门(executive branch)、最高人民检察院、《烟草专卖法》、座谈会纪要、烟草专卖品(tobacco monopoly commodities)、最高人民法院

  • [判断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tobacco monopoly commodities)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实施后,原《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商检会[2003]4号)规定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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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同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 A. 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烟丝
    B. 卷烟的非代表品
    C. 雪茄烟、烟丝
    D. 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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