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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夫妻无子女,2002年将孟某收为养子。2004年张某之妻死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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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系血亲(collateral relative by blood)、男女平等(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婚姻关系(marriage relationship)、婚姻自由(freedom of marriage)、生活来源(living source)、劳动能力(working capacity)、合法婚姻(legal marriage)、一妻多夫(polyandrous)、《收养法》、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

  • [单选题]张某夫妻无子女,2002年将孟某收为养子。2004年张某之妻死亡,2005年孟某结婚另居。2007年年初,张某因病去世。经查,张某与其弟弟、妹妹关系很好,经常来往。另张某之妻有一妹黄某。请问,以下谁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A. 孟某
    B. 张某之弟
    C. 张某之妹
    D. 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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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原则,是指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polyandrous)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 A. 婚姻自由
    B. 一夫一妻
    C. 男女平等
    D. 计划生育

  • [单选题]离婚与婚姻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正确的是()
  • A. 离婚的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legal marriage)的效力,婚姻无效的目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
    B.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原因均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
    C. 离婚请求权人仅限于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婚姻无效则仅限于婚姻当事人
    D. 离婚和婚姻无效均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 [单选题]收养终止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包括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下列属于收养终止的直接后果的是()
  • A. 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B.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C.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D.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 [多选题]依照我国《收养法》规定,生父或生母可以单方送养的情形有()
  • A. 生父母已离婚的
    B. 生父母已分居的
    C.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
    D. 生父母一方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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