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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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选题]某税务师2014年10月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核时,发现企业当月将购进原材料时应计入成本的3万元运费计入了管理费用,由于企业该批材料已部分用于产品生产,当期未全部完工,且当期完工的产品中一部分已经出售,所以无法按照规定直接作为错账处理,已知企业当月月末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5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20万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40万元,当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是30万元,则计算出的分摊率是()。
A. 2.73%
B. 4.29%
C. 3.75%
D. 2.14%
2. [单选题]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入服装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2000元;购入洗涤用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500元;购入办公用复印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36100元。(2)销售服装、百货等价税合计金额936000元。(3)儿童用品部采取“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童车一辆送玩具一个。当月销售童车80辆,共计销售金额9792元(含税),同时赠送玩具80个(该商品含税单价18元)。(4)将一批上月购进的库存饮料发放给职工,不含税价21000元。(5)盘库时,发现霉烂变质的货物不含税价13200元、被盗丢失货物不含税价72000元。(6)本月购进商品时,支付了铁路运费,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8000元,税金880元。上述抵扣票据都认证相符。该商场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为()元。
A. 118032
B. 135862
C. 135877
D. 135766
3. [单选题]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下列应税行为中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的是()。
A. 台球馆提供台球娱乐项目同时销售的饮料、毛巾
B. 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
C. 商场零售商品并附设快餐城提供就餐服务
D. 饭店开设餐厅从事餐饮服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
4. [单选题]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纳税时,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该表时应对各项所得计算年所得。下列关于年所得计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股票转让所得不计算填报年所得
B.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已减除费用及附加费用后的收入额计算年所得
C. 劳务报酬所得允许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缴纳的有关税费后计算年所得
D. 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应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5. [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纳税审核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A. 某商业企业将购入货物用于总部招待所
B. 某电视机厂将自产的电视机一批,作为奖励发放给优秀的员工
C. 某药厂采购原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免税药品,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D. 某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从国外进口先进设备一台,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E. 某汽车修理厂购进汽车配件一批,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的说明,正确的有()。
A. 本月“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等于本月一般货物销售额和即征即退销售额合计数
B. 本月“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C. 本月“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D. 本月“进项税额转出(input tax turns)”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E.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
7. [多选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general vat payers))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input tax turns)”栏数据,以下()业务在本栏中反映。
A. 某工业企业发生了材料被雷击造成的损失
B. 某钢材厂将上月外购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厂房建设项目中
C. 某电视机厂因为质量问题,将上月购入的材料退回销售方,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D. 某商场开具普通发票收到的平销返利
E. 将劳保用品用于职工食堂
8. [多选题]要求:2014年12月,企业聘请税务师对企业上月的流转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发现下列的问题,根据所给资料分析企业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计算正确的应纳各种税费,并进行账务调整。(对所有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资料:济南市区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general vat payers),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主营A牌白酒、B牌啤酒产品境内生产、销售,并向国外出口A牌白酒。白酒适用消费税从价税率为20%,从量税单位税额为0.5元/斤,啤酒从量税单位税额,出厂价3000元/吨以下的,为220元,出厂价为3000元/吨以上的,为250元。2014年11月共发生进项税额150000元,上期留抵80000元,白酒出口增值税退税率为13%。没有特别指明,本题目中产品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售价。(1)销售啤酒100吨,每吨销售价格为2950元,随同啤酒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价为4000元,为促使购买方及时返还包装物,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351830贷:主营业务收入299000[2950×100+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830其他应付款2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2000[100×22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2000(2)销售白酒200吨(其中:50吨,每吨销售价格4400元;150吨,每吨销售价格3200元),另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585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824850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00其他应付款585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40000[700000×20%+200×2000×0.5]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40000(3)因经营项目调整,将原购使用不足半年的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设备一台对外转让,设备原价500000元,已计提折旧5000元,转让协议含税价550000元,增值税已经缴纳。企业关于转让的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495000累计折旧5000贷:固定资产500000借:银行存款55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550000借:固定资产清理10576.92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576.92借:固定资产清理44423.08贷:营业外收入44423.08(4)将委托县酒厂加工的5吨特制白酒收回,以3800元/吨的价格出售。市区该酒厂提供原料价值7000元,加工费2500元。受托方同类白酒的售价为3500元/吨。借:委托加工物资7000贷:原材料7000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贷:银行存款2925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借:委托加工物资9180[(3500×5×20%+5×2000×0.5)×1.08]贷:银行存款9180借:库存商品18680贷:委托加工物资186805吨直接出售:借:银行存款22230贷:主营业务收入19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30借:主营业务成本18680贷:存款商品18680(5)企业当期出口自产白酒100吨,出口离岸价5000元/吨,企业会计计算过程和账务处理如下:当期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5000×(17%-13%)=20000(元)当期应纳税额=50830+119000+3230-(150000+425-20000)-80000=-37365(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00×5000×13%=65000(元)当期应退税额=37365(元)当期免抵税额=65000-37365=27635(元)借:其他应收款3736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763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5000(6)企业会计于月末集中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6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25340[(22000+340000)×7%]——应交教育费附加10860[(22000+340000)×3%]
A. (1)啤酒判断其适用消费税单位税额时,出厂价格应当包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所以,税法认可的出厂价格=2950+(4000+2000/1.17)÷100=3007.09(元/吨)>3000(元/吨),适用消费税率为250元/吨,应当补计消费税=100×250-22000=3000(元),调整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2)税法规定,酒类(除啤酒、黄酒)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当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少计增值税5850÷1.17×17%=850(元),少计消费税5850÷1.17×20%=1000(元),调整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18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00(3)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2009年后购入的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应当按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企业实际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550000÷1.17×17%=79914.53(元),企业少缴纳增值税79914.53-10576.92=69337.61(元),应向税务机关补税,调整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576.92营业外收入44423.08营业外支出24914.5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9914.53(4)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所以,纳税人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少计消费税(3800-3500)×5×20%=300(元),调整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500[3500×5×20%+5×2000×0.5]贷:主营业务成本85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88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800(5)企业计算免抵退税时未考虑包装物押金少计的销项税额850元、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计算有误的销项税额79914.53元,需重新计算:当期应纳税额=50830+119000+850+79914.53+3230-(150000+425-20000)-80000=43399.53(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00×5000×13%=65000(元)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当期免抵退税额65000元均为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为0调整分录应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7365贷:其他应收款37365(6)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少计消费税3000+1000+300=4300(元),应当补提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计算错误,当期应纳增值税43399.53元,应当补提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所以,应当补提的城建税=(4300+43399.53+65000)×7%=7888.97(元),应当补提的教育费附加=(/1300+43399.53+65000)×3%=3380.99(元)。调整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269.96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7888.97--应交教育费附加33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