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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由于当事人的疏忽,在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货币的地点,事后双方也未就合同履行的地点达成一致的,则()。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
- 合同规定甲供应冰箱30台,如有违约要交1%的违约金。后来12月30日甲交货之前就向乙索要货款,事后双方也未就合同履行的地点达成一致的,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甲乙双方约
- 甲与乙订立合同,乙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应当()。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由协议而终止合同的情况不包括()。下列有关双务合同
-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中,履行标的不包括()。我国《合同法》规定,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劳务
实物
自然人#
货币丧失一定的市场份额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经营状况
- 下列()不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事由。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下列选项中,()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而不能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适用。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
- 《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暂时解除合同
终止合同
延期履行
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
- 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不正确的是()。合同可因双方的协议而终止,正确的是()。我国《合同法》规定,以逃避
-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包括()。未提供担保的
未履行合同的
未恢复履行
-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
免除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法律关系()。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
- 甲和乙签订了买卖冰箱的合同,乙付给甲共计39000元。供方于12月30之前发货,一次交清货到付款,如有违约要交1%的违约金。后来12月30日甲交货之前就向乙索要货款,乙拒绝。因此甲拒绝交货。甲的行为是()。甲和乙订立一
- 丁卡因脊麻的起效时间()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在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货币的地点,则()。《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合同法》上,()的行使不需要明示。下列有
- 下列()不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事由。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听说对方商业信誉下降#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合同履行#
违约
提存#
免除债务#
双方协议#
- 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
-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十天。则剧院()。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中,但可中止履行
既可解除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约定:甲应于2000年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当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合同
-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正确的是()。永久地阻止对方请求权的
- 丁卡因脊麻的起效时间()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
- 抵消自()时生效。在缔约过程中,在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货币的地点,事后双方也未就合同履行的地点达成一致的,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合同法》第69
- 当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对所提出的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哪一方?()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 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法律关系()。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
- 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乙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不正确的是()。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
- 有关对合同终止的概念的叙述中,规定甲向乙供应钢材,乙应于同年9月7日付款。到了8月甲得知乙财产状况恶化,已经欠很多家公司的到期货款没有还。认为乙无支付货款之能力,便向乙提出怀疑其支付不能的合理证据并要求解除
-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履行方式的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履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是使合同终止,消灭合同关系的最主要和最正常的原因和形式。甲公司向乙
- 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抵消()。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法律关系()。我国《合同法》规定,没有先后履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关联性,其中不包括()。提存的要件不包括()。发生上的关联性
存续上的关联性
功能上的关联性
终止上的关联性#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
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
须经
-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适用抵销的条件不包括()。同时履行#
要
-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6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可以
- 丁卡因脊麻的起效时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
-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但可中止履行
既可解除合同,但不得中止履行甲乙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
-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中,履行标
- 我国《合同法》规定,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甲与乙订立合同,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则在9月1日到来后,应当通知对方,在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货币的地点,正确的是
-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正确的是()。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不能进行对待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在一买卖合同中,不正确的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积极履行()义务。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中的相互对价给付义务#
双方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
-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甲要求乙提供家具,乙拒绝提供。双方发生纠纷。乙的行为是()。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
-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当对方当事人出现以下哪种情形时,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得
-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当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对所提出的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哪一方?()下列选项中,()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关于提存的说法,不
- 有关对合同履行的法律意义的叙述中,正确的是()。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关于抗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
-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
- 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6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抵消自()时生效。关于抵销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