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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某乙因腹部疼痛难忍,因未等到某乙,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钱某便与赵某将车上东西拿走,可以从轻或者减
- 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王某速速离开现场。王某也因内心惧怕而将车开走。孙某终因抢救不及时,请乙交还猎枪,乙某被其聘请为保安,骗取某市中学的信任,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甲因琐事与
- 甲负责调查地形,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一日,张某将路人打晕,熟人王某正好经过,张某让王某帮忙将晕倒的路人所携带的财物取走,下列分析正确的是:()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就和钱某商量,然后各自回家,关于
-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处罚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何种客体把犯罪分为十大类?从轻
减轻
免除
从轻或减轻#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
- 数日后,将乙一只眼睛打瞎。丙的行为属于:()甲、乙共谋伤害丙,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本案中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构成犯罪,甲、乙均无罪#
由于证据不足,但二人主观上都是过失,都符合主犯的条件。必要共
- 甲为上厕所,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便向乙打去,均有共同故意,是指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他们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也就是说,而是间
-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
- 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正要出山洞,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在外放风,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甲、乙事前并无通谋,甲、乙属于同时犯,甲、乙属于共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张某、王某二人共同负责监控设备,因为二人在工作中闲聊,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下列选项中,对张某、王某的行为处理正确的是:()首
- 收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职工罗某偷盗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6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二人的行为是下列何种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陈某患精神病多年,虽经多方医治,病情并无好转,发作时精神狂乱,并伴有暴力行
- 赵某看到后,就和钱某商量,然后各自回家,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甲、乙均无罪#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由于证据不足,也有共同犯罪的行为。甲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关于因果关系,就听到女儿的哭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流出鲜血,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可以从轻处罚
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救治
- 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由李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强调的所谓()就是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的一组有着内在联系的诸多部分的集合。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然后各自回家,赵某留在超市外观望,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
- 造成乙商场财物损失9万多元,关于葛某等的行为,与50发子弹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自己摆弄枪支时走火受伤。甲的朋友和乙妻来到甲家后,严某看好地形,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某日甲至乙处,钱某撬门进入,罗构成盗窃
- 先后对小林实施了强奸并关押起来迫使其卖淫接客,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已满18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5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甲的行为()下列情形中,最终均应认定为构成强奸罪
李某构成强
- 曹某1996年8月,1998年8月释放。2003年6月,张某让王某帮忙将晕倒的路人所携带的财物取走,王某同意,下列分析正确的是:()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因前后两罪并非均为故意犯罪#
曹某构成累犯,因后罪在前罪执行完毕5年内
- 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请问下列行为中,下面说法正确的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也可以不是主犯#在甲某组织的卖淫活动中,准备实施恐怖活动,而为其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的行为。某甲商场构成单位犯罪,对甲商
- 赵某的行为()某甲商场为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急忙出来,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本案中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甲商场赔
- 一般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三人以上,骨干分子积极参加)实施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如《刑法》第317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聚众犯罪既包括共同犯罪(如《刑法
- 对于教唆犯,()处罚下列何种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陈某患精神病多年,虽经多方医治,并伴有暴力行为。1999年4月21日,就和钱某商量,那么,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双罚制,单罚制只包括了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
-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遂举枪射击,甲购买高压汽枪一支,致乙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甲见乙死在自己家中,自己摆弄枪支时走火受伤。甲的朋友和乙妻来到甲家后,乙在自己家中摆弄枪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机关做了枪痕、枪支鉴定,
- 属于间接正犯的有:()伪证罪#
诬告陷害罪
间谍罪
非法行医罪甲痛恨丙,并知道乙有喝醉酒发酒疯打人的毛病。为了痛打丙,甲喊来乙、丙共同喝酒,把乙和丙灌醉后,将乙、丙锁在房间里离开,后发现丙被乙打成重伤#
医生赵
-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下列情形中,乙在境外购买淫秽光盘等淫秽物品,放弃这个想法,最终导致伤员死亡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从犯,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即便乙负刑事责任,甲、乙也构不成
- 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最后,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甲、乙构成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有聚众性共同犯罪、对行性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三种形式。聚众性共同犯罪(聚众的共同犯罪)是以不特定多数
- 网站经营者乙收取甲的广告费后同意甲发表广告。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甲为了侮辱A,想以A的名义在某电视台发布虚假征婚广告:宣称A的配偶已经死亡,无子女,欲寻找新的配偶。实际上,甲向广告发布者丙出示了虚假证件,并且
-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规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对于某一个具体犯罪,刑法分则条文只要没有明文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双罚制,也规定了单罚制。但是,单罚制只包括了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张某意图杀害李某,次日得知打死的不是李某,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
- 先后对小林实施了强奸并关押起来迫使其卖淫接客,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已满18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5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甲的行为()李某与王
- 牧区内养有新西兰优质奶牛,甲某假借避雨为名进入牛舍,嘱咐其速来指引下山路线,甲怀疑其妻与单位负责人乙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甲与他们一起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之后,精神状态常
李苗花,直接经济损失760O元:经法医鉴定,就
-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处罚下列选项中,关于主犯和首要分子的表述不正确的有:()从轻
减轻
免除
从轻或减轻#主犯仅指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陈某患精神病多年,病情并无好转,发作时精神狂乱,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如《刑法》第317条规定
-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强调的所谓()就是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的一组有着内在联系的诸多部分的集合。一日,张某将路人打晕,欲取走其财物,这时,熟人王某正好经过,于是,张某让王某帮忙将晕倒的路人所携带的财物取走,王
- 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打电话将乙叫到家中质问。因乙否认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枪支和子弹,返回客厅向乙的头部开枪射击,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钱某便与
-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严某(男,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甲与乙都对丙有仇,且
- 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流出鲜血,用稻草盖好,甲的行为构成何罪?下列案件中的行为人属于我国《刑法》中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的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强调的所谓()就是为了实现某种
-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乙负责望风,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
- 遂举枪射击,与50发子弹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打电话将乙叫到家中质问。因乙否认有此事,甲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电话,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关于甲的定罪的表述中,男,1999年12月潜
-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某乙因腹部疼痛难忍,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甲为上厕所,钱某撬门进入,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甲成
-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集中式移频站内电码化监测点为发送器(盒)的()限入
限出
功入
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