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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籍时,各国解决这种冲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个?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5点考虑又常被称为()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
-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
应适用日本法,但在一民事诉讼中涉及该国,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法律没有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格权
- 如果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的外国国籍,甲将该贸易公司的管理中心迁至中国上海市,下列哪项是正确的?()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下列哪些属于准据法的
- 我国有关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主要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私法理论中不能回避的问题,下列在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上的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5点考虑又常被称为()A、1986年《民法通则》#
B、1
- 孟西尼倡导的三原则包括()被英国国际私法学界奉为经典的著作是()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里斯提出了()我国对来中国投资的外国法人的认可采用()A、最密切联系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国籍原则#
D、
- 直接对实体法进行选择的法律选择方法有()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
- 目前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是()日籍华人杨某与韩国人朴某于2000年在日本结婚后久居中国北京,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
- 双方没有就委托选择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上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的本座是()受“法律关系本座说”影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苏联国际私法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诞生的学说是()主张从法则本身的性质入手,把所有的法则区分为“人的法则”、“物的法则”和“混合法则”的学说称为()我国有关国际私法的国内
- 但各国关于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我国法律规定()被视为是国际私法萌芽的“万民法”产生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里斯提出了()德国学者克格尔所主张的不仅要研究国家的
- 德国学者克格尔所主张的不仅要研究国家的利益,同时还要研究国际的利益,从而确定法律适用的理论被称为()被视为是国际私法萌芽的“万民法”产生于()按照巴托鲁斯的划分标准,“长子继承不动产”是一条关于()在国际私
- 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A某是甲国人,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甲具有美国国籍,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则我国
- 当代法国国际私法代表人物巴迪福提出了()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上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公司的住所地为()。自然人的住所是一个人以久
- 著有《冲突法——比较研究》这一巨著的国际私法中的“比较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被西方不少学者称为是“国际私法
- 美国当代冲突法的理论可谓五花八门,但一个共同的趋势是加强适用()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上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
- 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里斯提出了()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我国对于外国法人的认同采取下列哪些认可方式?目前美国冲突法最有
- 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5点考虑又常被称为()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籍时,各国解决这种冲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个?依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适用法院法律#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定性。根据我国
- 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下列哪项是正确的?()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按照巴托鲁斯的划分标准,“长子继承不动产”是一条关于()萨维尼在1849年《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
-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所具有的一种倾向就是尽可能适用()在《罗马法与现行法》中提出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在《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这一著名的演说中提出民族主义原则或国籍原则的是()目前美国冲突法最有价值的
- 从理论上首次提出直接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进行选择的理论是()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诞生的学说是()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债的本座是()在《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这一著名的演说中提出民族主义原则或国籍原则
- 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是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的
- 并在那里有经常居所。2006年,两人在中国协议离婚,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因
- 同时具有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以下哪种情形是为国际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哈利伯特
- 我国1980年参加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11条第2款规定,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在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是诉讼程序豁免和
- 被称为当代英国冲突法权威著作的威希尔的名著是()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诞生的学说是()从理论上首次提出直接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进行选择的理论是()根据我国的
- 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下列哪些外国人在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哈利伯特出生在甲国,其父亲为乙国人,母亲拥有丙丁双重国籍,甲乙两国均实行出生地主
- 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中国某法院受理的一涉及加利福尼亚一功夫练习馆的涉外案件中,涉及巴西国籍人马克人格权内容的法律
- 运用判例分析法解决问题,被誉为是美国国际私法奠基人的学者是()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我国对于外国法人的认同采取下列哪些认可方式?萨维
- 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各国解决这种冲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个?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诞生的学说是()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学者是()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下列哪一法律争议应该
- 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甲、乙两国的国籍法规定两国采用的都是出生地主义,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不正确?被视为是国际私法萌芽的“万民法”产生于()主
- 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孟西尼#
B、萨维尼
C、巴托鲁斯
D、诺斯适用中国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两人久居北京,说明其经常居所在中国
- 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因为其母是甲国公民#
乙国,因为其父是乙国公民#
丙国,关于其方式或者依据缔结契约地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碰撞船舶之间
- 在国际私法中,被有些西方学者誉为是“哥白尼革命”的学说是()英国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韩国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
- 认为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就是该特定领域的法律学说被称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被西方不少学者称为是“国际私法之父”的学者是()当代英国冲突
- 根据国际私法理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在下列什么情况下被提出?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某国在外国法院直接被诉#
某国虽然在外国法院没有直接被诉,但在一民事诉讼中涉及该国,该国为了维护其权利
-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私法理论中不能回避的问题,母亲拥有丙丁双重国籍,则哈利伯特可能拥有下列哪些国籍?()被视为是国际私法萌芽的“万民法”产生于()目前美国冲突法最有价值的成果是1971年出版的以里斯为报告员的
- 根据国际私法理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在下列什么情况下被提出?在《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这一著名的演说中提出民族主义原则或国籍原则的是()中国唐朝《永徽律》中“诸外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中的“本俗法”
- 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某是甲国人,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
- 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债的本座是()外国法人的认可,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
- 萨维尼在1849年《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