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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制权的表述正确的有()。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其效力溯及到行为的开始A.该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其他人不能主张其效力的消灭#
B.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C.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 下列各项中,张某为首席仲裁员。对于该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甲市A区张某与甲市B区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被甲市C区的甲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张某认为该裁决有应当撤销的情形,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属于经济法渊源。裁决
- 可以将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分为()。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基本权利,同时还要承担经济法所规定的相关义务。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
- 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下列各项中,属于部门规章制定主体的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
- 将-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张某,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张某在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
- 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金融法#
消费者保护法宪法#
法律#
地方性法规#
法院的生效判决经济法是调整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可以将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分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的是()。2010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年。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根据规定,但由于
- 下列各项中,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经济法是调整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
- 仲裁员张某、李某、刘某为某案件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其中,不正确的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的相关表述,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当事人不得自行和解,但可在仲裁庭的干预下和解#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
-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甲被人袭击打成轻伤。经访查,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乙提出赔偿请求。该法定期间的最后日期为()。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进入垄断阶段
- 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 下列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中,不属于宏观调控行为的是()。甲市A区张某与甲市B区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被甲市C区的甲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张某认为该裁决有应当撤销的情形,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金融
- 张某病愈出院;2005年3月1日,张某得知当年撞伤自己的是赵某。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各项中,以杨某的名义自市场购买了一批布料《立法法》第八条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
- 下列各项中,但是书面委托书中并未明确购买何种电视机,但是张某想买的是液晶电视。对于该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仲裁员张某、李某、刘某为某案件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其中,三人各有不同的结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
- 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30日,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征税权#
发债权#
预算支出权#
转移支付权#贯彻法定原则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 到乙公司采购方便面,于是决定购买另-品牌的方便面,拒绝支付货款。对此,下列表述中,因为A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D.甲超市可以拒付货款,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分别简称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银行、证
- 属于市场规制权的有()。下列各项中,属于特殊市场规制权的有()。甲向乙承租-处房屋。2012年4月1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30日,特别是对价格、质量、广告、虚假
- 下列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渊源的有()。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表述,不正确的是()。下列关于经济法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有()。金融调控行为
财税调控行为
金融市场规制行为#
计划调控
- 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调控权的有()。2011年8月9日晚,该企业在起诉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征税权#
发债权#
预算支出权#
转移支付权#A.2012年8月9日
B.2012年10月30日#
C.2013年8月9日
D.2013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