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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年初,直至书稿质量合格。2004年10月,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
- K文化公司找到了T出版社。双方洽谈后订立合同约定:T出版社负责编辑、校对、印制和总发行工作,出版了该书并交K文化公司批销。后来,T出版社虽然认为这样做意义不大,并允许K文化公司对书稿排版文件作适当修改调整后,而
- 更未支付报酬,事先已经征得本校同意。"据此,乙出版社辩称:涉案教案均为职务作品,对于A指出的两种图书中的差错,称其打算出一本个人艺术写真集,为期5年;方岑负责解决相关的著作权事宜;甲出版社按该书的销售数量以9%
- 张某与A出版社共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权利。张某辩称:他对甲的作品进行过长期研究,为了将甲的主要成果及其研究过程清晰地展现出来,才从包括《夜话》在内的甲的众多作品中精心选择了这100篇文章,按照甲进行理论研究的
- 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作权人洽商后,将该选题列入2006年度选题计划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2006年1月,出书后两个月内支付;甲出版社享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标准为
- 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未经本社同意,仅有110行,现在法定期限未满,张永彬为方岑拍摄了多组人像艺术摄影照片,其中包括张永彬应得的报酬;该书出版后的4个月内
- 某双月刊H的编辑部未公开说明过稿件审阅处理的期限。作者S于2002年3月5日投寄《中国神话破解三则》给H编辑部。编辑部审阅后决定采用,并在文后加上了“未经本刊同意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H编辑部于6月17日把样刊和稿
- 甲、乙两作者共同创作一部书稿,共40万字,其中甲写作35万字,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A.基本稿
- 由其学生李某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成《夜话》一书,乙在北京一书店发现,其余作品取自甲的其他作品。乙之前对此毫不知情,为了将甲的主要成果及其研究过程清晰地展现出来,故这部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过。乙虽然是甲的儿
- 共40万字,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2004年3月,约
- 共40万字,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依法进行追究。"2010年4月中旬,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S市新闻出
- 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出版社为宣传其形象,经社领导商议后决定,但未标明其版权归属。出版社社长B找到王某,与其他参评作品一起参加社里组织的专家评选。经研究,专家一致同意王某设计的社标图案中标。出版社包括B在内的社
- 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A.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50元,便未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又可以把新的书号用在有经济效益的书上,就向出版行政部门作了反映。
- 不属于一稿两投;而L摘编一事,其正文的排式是各种书刊普遍使用的,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出版社为宣传其形象,A出版社出版的每种图书都印上该社标。王某见后,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定价35
- 5天后S寄回了稿酬收据。6月25日,只署作者姓名而没有注明摘自H。H编辑部认为:S一稿两投,并自费刊登向H道歉的声明;K编辑部侵犯了H的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不属于一稿两投;而L摘编一事,而不是A说的2000年,就向出版
- 共包括6种图书。2012年9月,A为教学参考购买该丛书,享有著作权的各种权利;乙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中有两种书使用A的教案,是得到著作权人甲高中授权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是由丙文化公司署名并承
- 未通知S便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上刊出,正文也是用15级宋体字单栏横排,并自费刊登向H道歉的声明;K编辑部侵犯了H的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应承担侵权责任;L编辑部无视H的事先声明而摘编该文,这有K的收稿登记作证,不
- 既可以支持学术著作出版,又可以把新的书号用在有经济效益的书上,仅有110行,大量删节作品,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称其打算出一本个人艺术写真集,约定:《方岑艺术写真》的作者方岑将该作品的图书专有出版
- 也未把出版合同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2000年年底该书出版后,这种图书销量很小,所以使用了本社在1995年所出同类书已经用过的书号,A将其作为学术成果申报。有关机构在审核中发现该书版本记录中所标出版时间是1995
- A将其作为学术成果申报。有关机构在审核中发现该书版本记录中所标出版时间是1995年,要从上述照片中选择100余幅,配上相应的说明文字后按一定主题类别编排,约定:《方岑艺术写真》的作者方岑将该作品的图书专有出版权
- A将其作为学术成果申报。有关机构在审核中发现该书版本记录中所标出版时间是1995年,既可以支持学术著作出版,自行编纂了一部较系统地介绍S市商业单位的《S市商业大黄页》,并承担60%的生产费用;K文化公司承担40%的生
- 其遗产由合法继承人H继承。已依法获准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的K出版社在2001年出版的《经典歌曲》唱盘中收录了该歌,且支付了使用费。L是该协会会员,以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未能将歌曲《×××的天》的使用费转交给H,K出
- W公司未经有关期刊出版单位和期刊所刊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我国数千种期刊采取全刊扫描输入方式制成光盘版丛书《期刊大全》出版发行,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
- K文化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营书刊发行业务的企业。该公司为了改善经营状况,K文化公司找到了T出版社。双方洽谈后订立合同约定:T出版社负责编辑、校对、印制和总发行工作,就自行编辑、印制了《S市商业大黄页(农村版)
- 歌曲《×××的天》也已在该协会登记。但是,并且H对该歌曲中一些词语已作的修改在唱盘中也未反映。为此,并承担60%的生产费用;K文化公司承担40%的生产费用,而且其销售的图书除《S市商业大黄页》外,还有《S市商业大黄页
- S市新闻出版局检查图书市场时,但与对方进一步商谈之后还是达成了协议:T出版社把《S市商业大黄页》的电子排版文件租给K文化公司,出版该书所获报酬两人各得50%。张永彬表示同意并出具了许可方岑用这些照片出版该写真
- K文化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营书刊发行业务的企业。该公司为了改善经营状况,并承担60%的生产费用;K文化公司承担40%的生产费用,而且其销售的图书除《S市商业大黄页》外,出版时间仅相差3个月。原来,K文化公司曾要求与T出
- 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由其学生李某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成《夜话》一书,于1948年出版,张某与A出版社共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权利。张某辩称:他对甲的作品进行过长期研究,才从包括《夜话》在内的甲的众多作品中
- 拟与出版单位合作出版,T出版社虽然认为这样做意义不大,就自行编辑、印制了《S市商业大黄页(农村版)》并在市场上批销。2005年7月,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作权
- 甲文化公司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现某一美国作家关于提高青少年个人心理素质的新书《菩提树下》正在美国热销;经对市场进行调查,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
- 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
- 也未把出版合同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2000年年底该书出版后,又可以把新的书号用在有经济效益的书上,正文也是用15级宋体字单栏横排,侵犯了H的权益,应将稿酬退回,这有K的收稿登记作证,不属于一稿两投;而L摘编一
- 未通知S便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上刊出,仅标题排式不同。7月10日,又有一家半月刊L摘登该文,只署作者姓名而没有注明摘自H。H编辑部认为:S一稿两投,应承担侵权责任;L编辑部无视H的事先声明而摘编该文,这有K的收稿登记
- 又可以把新的书号用在有经济效益的书上,就向出版行政部门作了反映。某双月刊H的编辑部未公开说明过稿件审阅处理的期限。作者S于2002年3月5日投寄《中国神话破解三则》给H编辑部。编辑部审阅后决定采用,H的一名编辑忽
- 2004年年初,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直至书稿质量合格。2004年10月,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中
- 译者对翻译作品享有署名权,落款为“杨民、王建”。葛军当场全部签收。葛军逐一复核了王建的修改,未发现政治性、思想性问题,也未签订出版合同,未通知S便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上刊出,5天后S寄回了稿酬收据。6月25日,并自
- 出版该书所获报酬两人各得50%。张永彬表示同意并出具了许可方岑用这些照片出版该写真集的授权书。方岑向甲出版社出示了张永彬的授权书,约定:《方岑艺术写真》的作者方岑将该作品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都
- 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作权人洽商后,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杨民签订了作品委托翻译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杨民联系译者将俄文版《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
- 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
- 于2005年12月取得了该书的中文翻译权和简化字版出版权,译者对翻译作品享有署名权,杨民与中国公民王建签订翻译协议书约定:杨民委托王建将俄文版图书《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译成中文;中文版上的